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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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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呈咽下最后一口柔软又香甜的奶油时,林丛把抽纸从抽屉里翻出来、扔在他手边,说:“走,陪我上天台抽支烟。”

元呈瞪大了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,一时不知该问这栋楼居然还有天台,还是问为什么在热得要死的天气、现在要上天台。

天杀的,两个都很难办。

最后,还是什么都没问,乖乖跟了上去。

说是天台,其实只有不到六层楼高,被周围的居民楼簇拥着,只闪出西面来,好像被抱在高楼怀里,只闪出一幕血色残阳。

狰狞,浪漫。

林丛熟门熟道地撬开门,领他到一处不算太隐蔽的棚子下。

棚子底下搁着几个马扎,显然不是新去处。

林丛招呼他坐下:“这儿是风口,坐一阵儿就消汗了。”

元呈乖乖并排坐在一边,看林丛掏烟、点烟。

他什么都没问:

该告诉他的,迟早都会告诉他的。问了,反而徒增烦恼。

跟了一个月,这点默契总还是有的。

林丛抽了两口,尼古丁入肺,定下心来,才望着他,问:“你哥……是不是做生意的?”

元呈望向他,奇道:“哎,对呀,您是怎么知道的?他好像是开……KTV的吧,哦,对,还有些别的店,不过我没去过,也不清楚。”

林丛颔首,烟雾缭绕之间,平生出几分落寞。

最后一点侥幸也没有了。

真的是他。

——有必要,现在就告诉他吗?

当然有。

元呈望见林丛投过来的目光,身上莫名地一紧。

直觉告诉他,有事。

果然,他说:“元呈,你知不知道,我们队上,以前有个叫穆振华的警官?”

元呈摇了摇头,说:“我没听人说起过。”

林丛犹豫两秒,烟在指间着到一半,他下意识一抖烟灰。

他苦笑一声,说:“真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一天,他妈的,还真是造化弄人啊……今天坐在这儿,就咱俩人,我告诉你件事,有关你哥的,你可能不太清楚,但……你不能跟任何人说,谁问也不行,尤其是乐乐,知道吗?”

元呈怔了两秒,才道:“好。”

——早该猜到的,穆振华,既然姓穆,就该和乐乐姐有关系。

——可是,那跟自己哥哥,又有什么关系?元蕖一个生意人,他能和警察有什么联系?

林丛下定了决心,清清嗓子,将这个不算太遥远的故事,向他娓娓道来:

穆振华,这名字你应该猜到了,是乐乐的父亲,也是我师父。

十多年前,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,我入职这里。

一半是图离家近,另一半,就是冲着这个从业多年、据说破案率高达99%以上的神人——你那时候还小,没听说过老穆的名声也正常。

那时候的滕安市,比现在要乱得多。

十几年前,正是拼发展的时候。

高速发展的地段,抢劫的,当街犯浑的,打架斗殴的,做各种各样的违法生意的,都是常态。

那时候的刑警队,比现在忙得多,从某种角度来说,也危险得多——不要命的人更多,法盲也更多。

我最开始跟着师父,干的工作和现在差不多,处理的杀人案居多——其实算是简单些的工作,毕竟那个时候乱,一般人的思维也没有现在这么缜密,像情杀、仇杀这种,作案留下的线索,一抓一大把。就是偶尔碰上些困难些的案子,也有师父打头阵。

直到过了段时间,师父带着我,进了另一个专案组——

查走私。

或者说,最开始查的是走私。

起初是有人举报,某公司名下的十几辆进口名牌车,其实是走私来的。联合海关方面调查时,却备受阻挠。接着,当天经手这批集装箱的那个工人,忽然出车祸,人当场就没了。

与此同时,市里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,举报当时的滕安市副市长,收受贿赂,参与走私。

——好吧,副市长怎么样,其实本身轮不到我们警察来管,那是公检机关的工作范围。

但,老话说,拔出萝卜带出泥。

那批走私车,和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,就是这根“萝卜”。

师父带着我,还有几个当时的小年轻,顺着这一点线索,先是翻出某公司(集团)背后的黑恶势力不可小觑,又顺着几个罪犯的口供,发现了更为曲折的关系——

那个副市长,和他的家庭成员。

——“可是,这和我哥有什么关系?”元呈没忍住插了句嘴,被林丛一记眼刀、外加给他后颈上的一掐杀得鸦雀无声:“急什么?这不是马上就讲到了吗!”

那个时候,我师父风华正茂,正是什么案子都亲自冲在最前面的时候。

甚至,这种最危险的案子,他也不甘落后。

那时候,我刚来队上实习没多长时间。师父总把我一个人扔在局里,做信息分析,自己呢,领着几个我的师兄师姐们冲锋陷阵、出现场。

——还用问吗,我当然不乐意了!凭什么他们都能往外跑,就我一人,只能在局里呆着长草!

师父脾气好,比我可好太多了。

——喂,知道我为什么不用你催、就带着你出现场吗?

呸,什么善解人意,是老子不爱听人唠叨!我跟你说,你但凡拿出老子当年磨我师父那个劲头的一半来对付我,我高低给你一脚踹进墙里头去。

软磨硬泡、端茶送水好几天,师父到底还是没磨过我,答应给我点儿别的任务,但还是不能天天往外跑。

我寻思着得寸进尺不是啥好习惯,就一口答应下来,答应替师父,和他的一个线人保持联络。

这个线人,就是元蕖。

——元呈震惊地看着林丛,一时间,甚至忘了要说什么。

林丛没看他,兀自将烟头丢在地上,补上一脚碾灭,又从挎包里摸出水杯,喝上一口,润润嗓子,说:“你也是傻,天天守着你哥,就没想过,他开那几个场子,是最容易招来坏人的?”

元呈摇摇头,忽然如大梦初醒般说:“噢——怪不得我妈不让我上我哥那些地方玩呢!”

林丛扫他一眼,有那么一瞬间,在怀疑这孩子是真傻还是假傻。

算了,办案的时候聪明就行了,别的时间还是傻点儿好。

水杯塞回包里,他继续说:“总之,我和你哥,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。”

我不知道师父是什么时候认识元蕖的,我猜可能比认识我的时间要长得多,因为他们二人在一起,显然,相当熟悉。

我们和线人并不需要保持时刻联系,所以我跟元蕖,始终也不熟,充其量算得上同事关系。

但多亏了他,那个案子里,有好几个犯人都是通过他的线索抓到的——你哥开的那些场子,难免认识不少边缘人物。

要没有他,或者他不是能与我们合作的人,那还真是挺难办的。

这个案子大概持续了有两个多月,才终于确认把那副市长拿下来。

还牺牲了我一个师兄。

——哦,说到这个我想起来了,那时候我们还说,谁先收了徒弟,谁要请客吃饭。下次去扫墓,你给人前辈多拿点好东西,别空着爪子,显得跟我没好好教育你似的。

去的时候呢,一定要有礼貌,那里都是你的前辈,都是英雄,很多我曾经认识。

哎,要不这样,到时候咱多买点花,都给放点,别显得咱小家子气。

你应该管我师父叫什么?师爷?——我靠,那也太显老了。

——耳听得林丛的话题逐渐跑偏,元呈连忙开口,试着把话题拽回来:“不是,林队,这、这个为什么要瞒着乐乐姐啊?我没听出有啥问题来啊。”

林丛的回忆被猛地打断,想到后面的记忆,那一点本来就若有若无的、略带幸福的笑意忽然凝固在脸上,而后,又慢慢褪去。

师父……?

有那么两秒,看着身旁那张年轻的、藏不住心事的脸,他突然心脏一空,开始怀疑,真的吗,这种连他都觉得猝不及防、冰冷万分的事实,一定要告诉元呈吗?

告诉了他……他会怎么想他的亲哥?

——但,如果不告诉他,会不会有一天,乐乐,会先发现这点关系?

林丛猛地一颤,他恍惚想起,十年前,那裹在校服里的女孩,在他身旁无声哭泣的场面。

而他们面前,就是穆振华的遗体。

不,不能再瞒下去了。

无论是为了谁,这段关系,都不能再瞒下去了。

他下定决心,深吸一口气,说:

“因为,结案几个月后,元蕖和他的朋友们喝酒时,不慎说漏了嘴,把案子主要负责人说了出去,还说出了他们平时接头的地方,说了他们以前一起喝酒的地方,可能还说了家庭住址——然后一传十,十传百,我师父他……被两个案子里的、被拉下马的人的家属杀了。在离家不到五百米的地方,凶手捅了他四刀,第四刀……捅到了股动脉。”

元呈错愕地望着他。

林丛不忍看他,错开目光,沉默两秒,又压低声音,说:“其实我知道,不全是元蕖的错——我知道,这有很大的意外的成分,但,乐乐……可能未必这么想。”

沉默。

见他始终沉默,林丛自己先慌了阵脚,连忙站起身来,到他面前半蹲下,仰视着他,多少有些语无伦次道:“别误会啊,我没有要说你哥什么的意思,只是……我觉得你现在也大了,有权知道这一切的,瞒着你,对你、对乐乐都没有好处。而且、而且……这真的算是个意外……”

“我明白的。”元呈没觉得林丛描述的情况有多主观——他顶多震惊于,他以为是两个世界的这些人,居然还有这么一段往事——倒是颇惊于他这一连串分辩:“这本来就是我哥的错啊,不管是不是意外,说到底是起于他的疏忽。您告诉我,也是因为我此时此刻所处的情况,应当知道这一切了而已。另外,乐乐姐……”

元呈颔首,说:“我明白您的担忧,不过我觉得她不是那种会情绪上头的人。我也不会说漏嘴的,您大可以放心。”

林丛抬眼望着这人的眉眼,确信对方是真心如此,长舒一口气。

——不对,舒一口气?

刚才,为什么要这么紧张?

林丛察觉不对,先起身,随口敷衍一句“那就太好了”,接着转过身去,装作欣赏夕阳的样子,却是在不自觉地想:

只是“一个很聪明的新人,我想收他当徒弟”……

他为什么……要对人家的心理健康这么上心?

林丛呼吸一滞,眼看着那一轮血色夕阳,掉进远处高楼的背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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